最近某知名大学新推出一个社团活动令全网都惊讶不已!
事情是这样的...
一名网友在《 Utar Confessions 》匿名投稿揭大马知名大学学生会卖酒搞赌场,呼吁学校可以酱此人踢出去等...
随后,该当事人也在《 Utar Confessions 》投稿澄清此事!
澄清文 Part 1
澄清文 Part 2
经过一连串的澄清文,楼主似乎不卖单,甚至还再一次开贴补充以下证据和提问。
原文如下:
1. 陈一直强调自己不是SRC,但是大家都知道你从2020开始就是mos(SRC马仔),负责出面带风向,这些在src page都可以找到。所以是不是SRC没差,大家都很清楚你们要证明「普通学生也支持SRC」,制造舆论。
2. 在学校卖酒:当时他是用EMC的名义举办需要从mph后门才能进到秘密淫乱派对,把一箱一箱的酒偷运进学校卖,牟取私利。里面卖酒卖淫摇头打碟什么都有,当时还不少IG story,包括他自己。合不合法合不合校规,心照。
3. 公开开盘聚赌:现在还在进行,入场费RM50和最低赌注RM300。现在从EMC IG转post在个人IG,也有一系列的照片和人证。钱归谁?自己想。
需知道EMC exco是SRC前成员,这些post也有SRC成员like,所以换言之SRC是知情/甚至有份策划?图中也可以显出SRC们有多嗜酒嗜赌,所以Student Lounge关起来里面是怎样的乐园,我们不知道。但聚赌是违法的哦!
聚赌可分为:
a) 室内聚赌,可在1953年公开场所赌博法令6(1)下被控,
b) 公共场所聚赌,可在1953年公开场所赌博法令7(1)、7(2)下被控,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,或两者兼施
我赞同性骚扰是罪行必须严惩;公开聚赌是罪行必须严惩,大家不反对吧?
我认可SRC和VOY愿意站出来为性骚扰案争取公道,让施暴者承担一切法律和纪律责任,但如今越来越多证据指陈违法,那SRC是不是应该站出来吹哨,让犯错者附上法律责任而不是避而不谈?这样才算一视同仁,让学生们信服不是吗?难道你们的马仔就可以为所欲为?
校方对于性骚扰案没有采取行动时,SRC可通过媒体施压校方让他们采取行动,要求高层下台;那现在同样有违法活动活跃于校园,为什么SRC没有施压校方处理?SRC能开记者招待会、报案来让施暴者受警方调查,我相信你们也有能力和资源去处理这些。
性骚扰需负上法律责任和校方的惩处;开盘聚赌也不能除外吧?
在这里我恳请SRC和VOY,请一视同仁,像性骚扰案一样站出来彻查与施压,让涉及人士附上法律责任;而不是徇私包庇。我愿意合作提供证据。
截至目前,该帖子引起了网友关注,有一部分网友觉得,卖酒搞赌场就是不对,尤其在学校守则也有提到等。
资料来源:Utar Confessions、faceboo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