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份证(MyKad)我们身为马来西亚人文件证明,大马国民满 12 岁者将必须申办第一张大马卡。除此之外,一般公民只需在另 3 种情形下才需前往登记局更换或申请办理大马卡:
1. 年满 12 岁的大马公民必须申办第一张大马卡
2. 年满 18 岁,但不超过 25 岁的大马公民,必须更新成年大马卡
3. 损坏,遗失大马卡或有需要更新个人资料
4. 国民登记局发文告强制国民更新大马卡
一旦我们拥有了大马卡,我们有责任保护好它并随身携带。根据马来西亚登记局法令,忘记携带大马卡出门,或者遗失了大马卡都会被罚款,以便教育国人更妥善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明。
出门如果「没有携带大马卡」,抵触了 1990 年国民登记局法令 6 条纹,并可在同法令 25 (1) (n) 条文,遭遇警方查检时,将会被控上法庭。一旦罪名成立,罚款不超过 RM20,000 或者监禁不超过 3 年,或者两者兼施。
不只没有携带大马卡出门是犯法的,遗失大马卡也会被罚款。而且大马国民登记局为了让国人增强对大马卡的保护意识,在 2015 年还调高了补办大马卡证件的罚款。
- 第一次遗失大马卡的罚款数额是 RM100,加上手续费 RM10,共 RM110
- 第二次遗失大马卡的罚款数额是 RM300,加上手续费 RM10,共 RM310
- 第三次遗失大马卡的罚款数额是 RM1,000,加上手续费 RM10,共 RM1,100
▼如果遗失大马卡的国人符合以下的条件,将有豁免权。
- 残疾人士
- 贫穷人士
- 60 岁以上的乐龄人士
- 灾民(如水灾,火灾等)
- 偷窃,抢劫等罪案的受害者
- 18 岁以下国民
大马卡的遗失,如果被歹徒拿到,后果可是非同小可。大家一定要随身携带大马卡并小心保护着,别弄丢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