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们辛苦打工、忍气吞声,到底是为了什么?
一名刚毕业后步入社会的新鲜人在一家伊斯兰法的律师楼工作,除了每月领 RM1500 之外,还要每天加班,甚至还要把加班费奉献给苍天?!
一名 Twitter 用户 @pedoqpop 近日分享有关社会新鲜人经历。从帖子可以知道,对方在律师楼工作,并说自己月薪是 RM1500(若算净薪大概为 RM1300 ),且每天要乘搭 1 个小时的交通前往工作,有两个试用期,每个试用期是 3 个月,共半年。
由于该新鲜人还在试用期,所以老板或前辈都会安排很多工作给他,甚至还要求他隔天呈交。这也导致对方就不得不通宵加班完成;否则,这将影响他的试用期评估,甚至可能会被开除。
不仅如此,最令他感到困扰的是,老板曾对他说了一句话,让他久久不能忘怀。
我让你在这里工作,是因为我想让你在我这儿学习和为上苍服务,而不是为了钱。
而该新鲜人也为此感到很困扰「就算要我为上苍服务,我还是要赚钱的啊!」
截至目前,该帖子获得了网友们地热议,有人认为这样地公司还是早走早超生啊~
你们觉得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