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么多年,终于等到执法了...感动啊!!
据《星洲日报》报导,马六甲一间电影院,因为贩售矿泉水和薯片的价格不合理...
▼一瓶 600 毫升的矿泉水卖 RM3.30!
▼75g 的薯片则卖 RM5!
再加上该电影院无法出示证据,证明他们卖的矿泉水与薯片符合合理价格水平,因而抵触了反暴利法令,所以被法院罚了 RM45,000 的高额罚金!
▼是咯!真的贵到~~~
▼不止那一间卖这么贵,大概全马所有戏院都中完了!
积怨已久的网友,也纷纷建议了以下几个地点,麻烦都去查一下!
▼咖啡店...请查一下!
▼五星级酒店...也拜托看一下了!
▼还有还有,飞机场谢谢!
▼真的太多太多了...
不懂大家还想到哪些地方呢?
▼话说回来...好像有点中肯!哈哈!
来源:星洲日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