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明不是我的工作范围叻...
近日一名大马网友在法律群组提出疑问,列出了自己被要求负责的 10 个工作范围,想请网友给点意见!
▼他表示自己仅仅是一名 part time 员工:
我是 Part Time,我工作的店是卖土产的店面,我的工钱是一个小时 RM7,有 EPF、Socso,工作时间 9:30 - 7:00。
▼他想像中,自己应该负责的工作内容只有 4 种:
我需要做的工作范围是 cashier,以下这些是我个人觉得是 part time 该做的范围:
- 来货了就搬货、点货、排货
- 还有公司给的一些网卖顾客订单要包货
- 还有接 online 顾客订单
- 还有有些顾客不要 walk in 的,我们要送上车里给顾客
▼可是老板却要求我们这些 part time 做以下额外的 6 个工作内容:
5. 帮公司推销产品!
可是也没有 commission 抽。
6. 要我们使用店的 sample 去烹饪!
烹饪后,再写文案 post 在 FB 店的主页。
7. 做埋 paper work!
比如:要算店的每个月的 sale report、commission & sales incentive calculation。
8. Key in 顾客名字去公司的 WhatsApp!
还有 walk in 顾客不用 MySejaterah,手写自己的名字和电话号码等等,公司要我们使用店手机把顾客的名字和电话号码 key in 进店的手提电话 WhatsApp。
9. 电出问题要自己解决!
还有店的电出现问题,要我们自己打去 TNB 解决,老板和 manager 也不来看一下什么问题😅
10. 很多假期,Part Time 没有 double !
比方 hari raya aidilfitri、wesak day、hari raya qurban。
▼帖子发出后,底下评论区众多网友纷纷惊呼:其实你超幸运的耶!
▼回忆起曾经我也遇过这样的好老板,虽然当时做到牛样,但多年后心中只有满满的感谢!
▼我也是哇!如今我比老板还能干,自己成为了一名老板!
▼年轻人把握机会好好学习,对你没有坏处的!
▼聪明人都拿别人的资源做学习...
▼放眼未来,因为你什么都会了,所以自己做老板绝对没问题!
▼其实一切都很简单的,主要看你以什么心态来工作罢了!为了轻松赚钱?还是为了累积经验呢?
▼Part Time 工作做的不开心,不就离职咯!
▼不然开个大绝招,老板也拿你没辄!只是后果可能就...
不懂你又怎么看呢?
来源:马来西亚法律讨论区 / Faceboo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