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使是最亲近的家人,未经允许擅自丢弃他人的物品是不尊重的行为。
据《联合新闻网》报导,台湾嘉义一名 60 多岁的妇女认为 20 多岁的儿子堆在家里的杂物太多,尤其是漫画都堆在楼梯间,显得很乱。
于是,她便在未经儿子同意的情况下,就把其中怀疑已受潮的 32 本《进击的巨人》珍藏漫画全部拿去丢掉!
儿子发现后试图找回漫画,但无论怎么找都找不到,气到直接把母亲告上法庭!他无法原谅母亲的行为,因为那 32 本漫画都是自己花钱买,而且还是限量版、很新且根本没有受潮的。
在警察审讯时,母亲坦承自己有错,有意和儿子和解,但儿子不受理,坚持提告到底。
法官认为,两人虽为母子,但该母亲没有尊重儿子的财产权,行为确实不当,且妇女犯案后已认罪且有意和解,丢掉的物品价值也不高,依毁损他人物品罪判妇女罚 5 千元(约 RM647),得易服劳役 5 天。
为了避免误解和冲突,沟通和相互尊重真的很重要!